一、基本信息
凡属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,自购买日起,7天包退,3个月内包换,整机、辅助灯具1年内保修,主要部件2年内保修。
二、保修政策
用户请妥善保管好保修证及购机时经销商开具的购机发票或收据,在维修时将被出示以上凭证作为保修依据。
三、例外条款
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
1、超过三包有效期的;
2、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、维护 、保管而造成损坏的;
3、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;
4、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(能购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);
5、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;
6、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;
7、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产品合格证的;
8、意外灾害、自行白拆卸、人为损坏或经非录典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等引起故障的。